历史沿革 办学特色 院系设置 历届领导 现任班子 教辅机构
学科方向 特色与优势 梯队建设 科研项目 学术成果 社会服务
全体教师 研究生导师 博士生导师 聘任教授 更新信箱
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继续教育
合唱团 交响乐团 舞蹈团 民乐团
学术论文 学术著作 科研项目 比赛获奖 专业教材
职后师资培训 行业人才培训 培训中心
2+2合作项目 合作院校
艺术表演 比赛获奖 学术交流 合作办学 社会服务
联系方式 访客留言
  • 1
  • 2
  • 3
  • 4
网站首页  Please Select Sub-Menu
学院概况 >>>
学科建设 >>>
师资队伍 >>>
人才培养 >>>
艺术实践 >>>
学术研究 >>>
 
 
公告栏  欢迎光临9999js金沙老品牌
当前位置:9999js金沙老品牌 » 网站首页 » 公告栏 »
关于2015年人事代理聘用合同期满人员考核的通知
2015年人事代理.rar
文件类型: .rar5d7d8246f3771b81c342fc53d8b51b86.rar (14.37 KB)

关于2015年人事代理聘用合同期满人员考核的通知

[人事处 2015-07-09]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华南师范大学在部分新进人员中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华师【2005】91号文)精神,学校将对2015年人事代理聘用合同期满人员进行聘期期满考核。学校将根据聘期考核的结果,确定与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人员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

1.2012年进入学校工作并与我校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的各类人员;

2.2009年入校工作,且于2012年与我校签订人事代理续聘合同的各类人员;

3.2006年入校工作,且于2012年与我校签订人事代理续聘合同的各类人员。

二、考核依据

学校将把人事代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合同书中规定的工作任务、聘期内的工作目标以及完成上级临时下达的工作任务情况、聘期内各年度考核结果等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

根据人事代理人员的岗位性质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对“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依照各自不同系列的岗位职责与任务,从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技能、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出勤情况、遵守岗位责任制及完成任务的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四、考核程序

1.人事代理人员应在2015年7月14日前,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续聘申请,填写《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满考核登记表》并提交聘期工作总结报告。

2.各二级单位应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员的工作规范和岗位职责来确定考核标准,召开人事代理人员述职汇报会,由人事代理人员进行述职,对其进行投票,确定考核结果。

3.考核小组组成:

(1)院(系):由正副院长(系主任)、党委(总支)正副书记、工会主席、人事代理人员所在系(所、教研室)的系(所、教研室)主任组成,院长、书记分别担任考核小组正副组长。

(2)图书馆:由正副馆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馆长助理、人事代理人员所在部的部主任组成,由馆长、书记分别担任正副组长。

(3)校医院:由正副院长、工会主席、人事代理人员所在科室的全体人员,由院长担任组长。

(4)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学院:由全体人员组成,院长、书记分别担任考核小组正副组长。

(5)机关及其他单位:由全体人员组成,各部处长及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4.对人事代理人员进行考核时,参会人数必须达到考核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否则无效。

5.各二级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并在听取多方面意见后,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是否续聘有关人员。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

优秀:必须是成绩突出,在聘期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前提下,至少要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并在聘期考核评议投票中,优秀等级票数要达到参会人数三分之二。

合格:须在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合格,并在聘期考核评议投票中,合格以上等级票数要达到参会人数三分之二。

基本合格:凡在聘期内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或在聘期考核评议投票中,基本合格票数达到参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不合格:在聘期考核评议投票中,不合格票数达到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同时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票数累计达到参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六、续聘条件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华南师范大学在部分新进人员中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人事代理人员聘用期满,用人单位经过考核小组投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可分以下三种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1.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如果岗位需要,可以续聘,聘期为三年。

2.如果聘期考核为基本合格,但是岗位需要,可签订一年临时合同,一年后重新考核,重新考核的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可以继续聘用,考核结果仍是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则不再续聘。

3.如果聘期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聘。

4.如果岗位不需要或本人不再续聘,则自动解聘。

七、取消人事代理条件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华南师范大学在部分新进人员中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学校现行职称评聘和岗位设置情况,对于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在聘期考核(未满聘期人员可提前进行考核)获合格以上等级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取消人事代理聘用:

1.获评副处级以上行政级别或职务;

2.获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取得博士学位。

如达到以上条件之一但非2015年到期的人事代理人员,也可照考核程序,在考核获合格以上等级的前提下申请取消人事代理。

八、日程安排

2015年12月31日前合同期满的人员如要继续受聘,或符合条件申请取消人事代理人员,请于7月14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同本人不再续聘。各二级单位针对本单位职工提出的续聘申请进行考核,2015年9月11日前将续聘人员的《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1)、《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及续聘情况一览表》(附件2)以及申请取消人事代理人员的书面申请(应有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人事处(可与年度考核材料一起报送),学校将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最后确定续聘人员名单,并办理续聘手续。

联系电话:85211236

 

人事处

2015年7月9日

 


出处:
日期: 2015-07-11 14:27:41
点击:
收藏本文
版权所有:9999js金沙老品牌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内  邮编:510631
联系电话:020-39310035 电子邮箱: yn7315308@163.com  旧版网站  备案号:粤ICP备05008875号
郑重声明:未经本网站授权或同意,严禁转载,造成严重后果,本网站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Design By Laik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