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职称评审预报名的通知 [人事处 2015-06-03]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我校2015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将在近期启动,请各单位组织今年有意申报职称人员,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报名工作 为提前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请组织你单位有意申报职称评审(含申报教学科研系列、实验系列、委托外单位评审其他相关系列等)的人员,按以下要求填写表格,经院长签名,加盖公章后,于6月10日前交至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公室(石牌校区行政楼606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20101123@m.scnu.edu.cn。 1. 申报教师系列资格(含教授、副教授、讲师)人员填写《2015年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附件1); 2. 申报其他系列资格人员填写《2015年申报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附件2); 3. 表格中学科组与申报专业名称规范性要求:申报人填写送评的学科组名称应严格按照高评委下设学科组(见附件3)规范填写,委托外单位评审人员填写委托单位(如申报会计系列人员填写广东省财政厅)。为规范申报专业,申报人填写的职称申报专业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国家标准GBT13745-2009)》(见附件4),不得填写简称。申报专业填写到二级学科,医学、艺术学、语言学等填写到三级学科。 二、做好教学业绩预申报工作 为了提前做好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教学业绩审核工作,请组织你单位有意申报教授、副教授和讲师资格的人员,认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业绩登记表》(附件3),经单位审核通过后,于7月10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公室。 三、做好代表作送审材料准备工作 为了提前做好评审论文代表作评审工作,请组织你单位申报我校有评审权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根据《申报副高以上的人员代表作准备指南》(附件6)的要求,填写《华南师范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学院审核盖章后,连同自行选定的两篇论文代表作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须附上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和目录;送审代表作如为外文材料,应提供中文译文,至少为摘要译文;如被SCI、EI、ISTP等收录,建议附上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复印件。复印材料由学院核对原件盖章),分别装入两个材料袋(材料袋封面贴附件6中的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于7月10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公室(石牌校区行政楼606室)。
联系人:林德丰 联系电话:020-85215091 电子邮箱:20101123@m.scnu.edu.cn 职称评审问答及资源共享QQ群:324955529
附件: 1. 2015年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 2. 2015年申报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 3. 华南师范大学高评委下属各学科组名录及评审权限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国家标准GBT13745-2009) 5.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业绩登记表 6. 申报副高以上的人员代表作准备指南
华南师范大学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 |